来源: 作者: 2015-12-14 07:33:00
一是实施“河长制”,认真制定年度流域水质改善工作方案并实施。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莒县“河长制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莒政办函〔2015〕25号),制定了《莒县“河长制”工作考核办法》;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等法律法规,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制定下发了《莒县水环境综合保护集中治理实施方案》。
二是加强对全县的污水处理厂、污水直排企业的监督管理,取缔沿河两岸的养殖废水直排口,沭河夏庄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。
三是加强淤泥河人工湿地的正常运营,全面处理淤泥河废水;严格对柳青河沿岸的造粒企业、蔬菜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,确保废水达标排放。
四是积极推进柳青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、夏庄马沟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,马沟河、柳青河人工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、施工设计方案现已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