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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盘活空闲用地 让土地不再“赋闲”

来源:莒县政府网   作者:   2016-04-20 17:38:00

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约束框架内盘活存量空闲用地,让每一寸土地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?莒县国土局通过采取多项整改措施,本着“既保护耕地,又妥善维护土地使用者合理利益、维护社会稳定”的原则,积极、稳妥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,对县域范围内经核实确认为空闲用地的土地进行全面盘活利用,切实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。

一是健全查处体系,实施分类处置。按照“一地一策”原则,对因不同原因造成的空闲土地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进行。对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空闲的,依照闲置期限,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到位;对因规划调整、拆迁滞后等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空闲的,要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时限,确保所有空闲土地及早得到充分利用。

二是坚持以用为先,积极消化利用。对全部空闲的土地通过延长并限期开发建设、依法收回重新出让、协商置换、纳入政府储备等多种方式调剂使用;对部分空闲的土地通过督促开发、协商转让、改变用途、部分收回重新出让等方式调整盘活;对征而未供土地依法加快征地拆迁进度,尽快落实项目,限期办理供地手续,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地块报省异地调整等途径进行盘活利用。

三是严格规范实施,集约利用土地。对闲置空闲土地的利用,要充分体现集约高效原则,不能因为盘活的是闲置空闲土地而粗放用地,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业用地规范及投资强度、建筑密度、容积率等控制指标,在盘活利用中实现节约集约用地。同时,进一步加强盘活用地批后监管力度,避免产生空闲土地“二次闲置”。

四是加强跟踪管理,健全动态监管。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,加强日常督查,对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检查跟踪,主动预防、及时查处土地闲置行为。同时,制定利用闲置土地优惠政策,鼓励企业通过内部挖潜,建设标准厂房,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,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。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,完善相关税制,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,防止闲置浪费土地。

初审编辑:张丽
责任编辑:张希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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