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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红利开始释放,莒国大饭店测算4个月能减负26万元

来源:大众网   作者:   2016-05-06 16:36:00

        大众网日照55日讯(见习记者 王忠红)从今年51号开始,房地产业、建筑业、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。从营业税到增值税,这项变化不止和企业相关,也和我们普通人关系密切。
      营改增究竟改的是什么,改革后各个行业的税率又会有怎样的变化?对此,记者咨询了日照市莒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刘廷华副局长。
      刘局长介绍,所谓的营改增就是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,简单地说就是各行业从51日开始全部取消了营业税而改为缴纳增值税。
      据了解,以前的营业税比较简单,就是对营业额征税,应纳税额=营业税*税率。而改成增值税后,是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,也就是销项税额扣进项税额,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。对应计算的公式是: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(含税销售额÷1+税率))×税率。
      随着营改增的推行,按照规定,生活服务业将由原来的5%的营业税率,上调为6%-17%不等的分项增值税率,虽然表面上看,税率提高了几个百分点,但是实际应纳税额却有大幅的降低。
      55日,记者采访了山东莒国大饭店财务部经理李兴霞,了解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对于酒店类服务业的影响
      据李经理介绍,为了顺利适应营改增,他们的酒店一个月前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工作,加强财务部门的精细化管理,营改增后他们的税负大幅降低。
      李经理举例说明了1-4月份莒国大饭店营改增前的税费缴纳,20161-4月份,公司整体收入为700余万元,按照营业税应纳税额为35万余元(销售额700万元×征收率5%)。
      营改增后,应缴纳销项增值税是把客房400余万元、餐饮300余万元、会议13000余元等分别计税,按照营改增后增值税6%的税率计算,应缴纳增值税约39万余元,这39万元看起来是高于原来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的35万元,但在抵扣了水、电、气、蔬菜蛋类、调味品等进项税额31万余元后,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约8万余元,相比之间税负下降接近26万元,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。
      对于此次莒国大酒店营改增的历程,李经理感慨说:3月份以来,就营改增的推进,莒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多次安排税务人员上门就税收政策、账户处理、发票开具等内容进行辅导,并对操作流程进行手把手的培训,使我们熟练掌握了税控设备的应用,确保了营改增后能顺利的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     了解,在5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当天,莒国大饭店在县国税局税务人员协助下,于早上650开出了莒县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。

初审编辑:张丽
责任编辑:张希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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