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强化部门履职,充分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,莒县编办严把三关,科学制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“三定”规定,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。
一严把内容关。认真吃透改革精神,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,结合本地实际,取长补短。如主要职责的拟定是以整建制划转单位的原“三定”规定为基础内容;以其它部分纳入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为增项;以取消或划出的行政职责为减项;以浙江嘉善、义乌等地“三定”规定、省市改革意见要求为参数。研究把关时,着重看“三定”中职责有否法律依据、依据是否充分、有无遗漏或有无过时,最终以省政府批复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为准绳。
二严把程序关。莒县编办按照沟通、起草、修订、审议、反馈、审定、印发的程序,对综合行政执法局“三定”规定予以制定。几易其稿,坚持将沟通、修订贯穿始终。通过初稿、修订稿、征求意见稿、审议稿、正式稿的形式,逐步修正、规范、完善;采取实地调研、座谈会、函询等形式多方沟通、采纳意见建议,保证其科学合理性。
三严把格式关。“三定”是推进依法行政,实现政府职责和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规范性文件,具有相对稳定的效力,因此莒县编办十分注重格式的规范化。首先规范内容布局。导言写设立依据、机构类别、机构规格,正文依次按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、事业单位、其他事项、附则的顺序排列。其次规范文本格式。即对标题、前言、文尾以及字体、字号、字间距、行间距等一律按规范性公文拟定。同时,力求文字准确无误,言简意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