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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执行进行时】莒县法院“三管齐下”清理涉村委会执行案件

来源:大众网   作者:   2017-08-17 17:27:00

大众网日照8月17日讯 受村级财务管理的历史原因影响,莒县涉村委会执行案件多达371件,涉案金额1172万元。今年以来,莒县法院依靠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支持,“三管齐下”,集中开展涉村委会执行案件清理行动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截至目前,已清理185件,完成50%,到位执行款288万元。

一是市中院和县委联合支持,形成强大领导力。

为开展好该类案件集中清理工作,市中院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和完成基本解决“执行难”的任务要求,向县委主要领导发出信函,要求党委政府积极协助清理工作。县委领导高度重视,按照《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》,要求县委政法委靠上督导,一抓到底。县委政法委3次召开乡镇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、调度,确定清理时间表,制作了3期清理进度通报,督促协调解决,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。

二是乡镇党委政府督导协调,凝聚执行合力。

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,县法院将全部涉村委会案件分乡镇汇总归类,制作清单,在政法委召集的部署会上发给乡镇分管领导,层层落实责任,限期督促清理。各乡镇党委政府将清理涉村委会执行案件作为份内工作,积极督促调度,主动协助辖区涉案村委会解决问题,通过先行垫付、扣缴等方式,协助法院督促村委会履行义务,确保清理进度和质量。

三是执行干警实行灵活执行,提高办案效果。

    为避免强制执行村集体财产影响村委会公信力,执行干警坚持人性化执法,设身处地的为涉案村委会着想,全方位考虑案件实际情况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,尽量不采取执行强制措施。县法院组织党组成员带队分头到包联法庭所在乡镇做细致思想工作,阐释法律规定,提出执行建议,协调党委政府督促涉案村委会积极履行义务,努力促成执行和解。对一些村干部以“不接前任账”为由,拒不履行义务的现象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解开村干部的“思想疙瘩”,促使其配合履行义务。同时,对有能力而抗拒执行的村委会,依法采取拘留、查封、冻结等强制措施,确保案件顺利执结。

初审编辑:张丽
责任编辑:张希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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